近日,江門市民政局、市社工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聯合發布《江門市社會工作專業崗位設置及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薪酬待遇試行辦法》(下稱《辦法》),從7月1日起試行,有效期2年。
《辦法》規定,社會工作專業崗位分為高級、中級、初級、員級四個等級(即高級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員)。崗位設置方面,高級職位數不超過10%,中級職位數不超過30%,初級職位不受比例限制。
薪酬待遇方面,公益服務性社會組織社工薪酬指導價由市民政、人社、財政部門定期公布,由簽約機構按擬聘用人員學歷、資歷、工作能力和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確定,公益服務性社會組織可根據所在地區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等實際情況,在江門市公益社會組織社工薪酬指導價標準內作上下15%的調整,并以此作為確定政府購買社會服務薪酬成本的參考。
根據去年相關的江門社工待遇標準征求意見稿,社工的工資將與專業技術職位名稱掛鉤,最低薪酬的是中專(高中)畢業的見習人員,1800元/月,最高薪酬的是社會工作師一級人員,5700元/月。